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6日裁定受理上海中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23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中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元祺;联系电话:021-2328170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业务三部)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4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6日裁定受理上海中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23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中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元祺;联系电话:021-2328170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业务三部)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