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9日裁定受理上海挚信信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4日指定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挚信信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真;联系电话:18930411630;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办公楼7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