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7日裁定受理杉科(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0日指定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杉科(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13918677755;联系地址:黄浦区西藏南路288号太平洋新天地T2大厦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