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融汇中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3日指定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融汇中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於青之;联系电话:13166250083;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46号通用大厦1803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