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7日裁定受理孔龙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0日指定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孔龙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杜晨安;联系电话:021-54035228-83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1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