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9日指定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薛玉晖;联系电话:1306178999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28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7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9日指定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薛玉晖;联系电话:1306178999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28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