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3日裁定受理上海林谷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6日指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林谷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汤玲玲律师;联系电话:1376495113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68号5011)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