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美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9日指定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美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沈律师;联系电话:15821561315;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办公楼7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5日裁定受理上海美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9日指定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美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沈律师;联系电话:15821561315;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办公楼7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