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金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6日指定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金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新宇;联系电话:19821855288;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23号金虹桥国际中心一座三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9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金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6日指定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金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新宇;联系电话:19821855288;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23号金虹桥国际中心一座三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