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正康大酒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9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正康大酒家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黄燕娜;联系电话:021-62071751;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088号8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