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4日裁定受理优贺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1日指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优贺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航毓;联系电话:15821415253;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4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4日裁定受理优贺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1日指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优贺普食品(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航毓;联系电话:15821415253;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