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浩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4日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浩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刘佳穆;联系电话:13816866542;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0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浩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14日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浩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刘佳穆;联系电话:13816866542;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