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0日裁定受理上海永乐民融供应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指定上海大沧海新闵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永乐民融供应链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黄彩虹;联系电话:13585671461;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