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4日裁定受理上海中润工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1日指定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中润工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赵磊;联系电话:13122568766;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4日裁定受理上海中润工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1日指定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中润工贸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赵磊;联系电话:13122568766;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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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