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7日裁定受理上海汉航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21日指定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汉航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艾克;联系电话:13636563008;联系地址:虹口区四川北路1717号26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