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百佳诚信缴交企业”网上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公积金〔2014〕3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行政和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树立单位诚信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良好风尚,扩大住房公积金缴交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建行杯第五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百佳诚信缴交企业”网上评选活动(以下简称“百佳诚信缴交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上海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评选、命名等,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会同区县总工会负责区域范围内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交企业均可申报参评(机关和事业单位暂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条件:
1、具有“诚信缴交企业”单位资质;
2、无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情况;
3、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的规定计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
4、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如基数调整、个人开户、转入、转出、封存、停缴、启封、汇缴、补缴、提取等);
5、无职工投诉后被查实的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
三、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自即日起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百佳诚信缴交企业”活动专栏网页填报,申报表及附件经单位行政和工会签字盖章后,随同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在2014年9月15日之前寄送至单位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有关咨询可拨打12329热线。
申报“百佳诚信缴交企业”的单位需具备“诚信缴交企业”企业资质。自2012年起,“诚信缴交企业”已不再区分届别,今后纳入常态化申报和审核机制。在2012年以来已获得“诚信缴交企业”资质的单位可直接申报“百佳诚信缴交企业”,其余单位需先申报“诚信缴交企业”,获得资质后再申报“百佳诚信缴交企业”。
申报参评以单位行政为主,工会组织应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评选办法
由区县管理部牵头组织在已申报“百佳诚信缴交企业”的名单内评选出100家以内的单位作为区级“百佳诚信缴交企业”,并将其中最优秀的单位提名上报市级“百佳诚信缴交企业”。各局(产业)工会也可提名上报本系统的优秀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工会系统荣誉称号也作为“百佳诚信缴交企业”评选的重要依据。组委会将根据提名评选出150家单位作为市级“百佳诚信缴交企业”候选单位上网公开投票20天。最后由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和意见反馈情况评选出一百家左右市级“百佳诚信缴交企业”。组委会将对部分获得过三届以上市级“百佳诚信缴交企业(单位)”荣誉的单位授予“诚信缴交示范企业”称号。
公开投票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和“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进行。投票规则:每个公积金网个人注册用户只能投票一次,可投票给一家或多家单位,最多不超过100家。职工可对本单位投一票否决票(并可注明理由)。非公积金网注册用户可通过网站信箱反馈对候选单位的意见。上海市总工会网站设立投票的相关链接。为鼓励职工参与网上投票,活动组委会将在投票职工中举行抽奖并在网上公布抽奖结果。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评选质量,12329热线将接受对此次评选的投诉和举报。
五、表彰奖励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总工会在年底前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对本次活动评选出的“百佳诚信缴交企业”授予奖杯和证书,名单发布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对其公积金经办人员给予奖励。另外,本次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表彰为组织本届活动作出积极贡献的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建行支行、公积金管理部等。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总工会
2014年6月26日
附:通知电子文档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