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个人申办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时,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可以解除该协议。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服务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此业务必须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2、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