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机构、人员和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截至2014年底,市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大《条例》和《规定》的实施力度,以当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为指引,围绕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大局和主要任务,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2014年4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本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公开内容、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为保障《办法》顺利实施,市公积金中心配套出台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目录纲要》,就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流程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以更好地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住房公积金信息。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配合《办法》实施,增强工作实效,市公积金中心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中心领导总监管、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信息管理处作为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处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处室依据职责范围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审查、提供、公开工作。同时,各管理部指定一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区域内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为适应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市公积金中心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的专家就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等问题对各处室、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同时通过专家对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的讲解,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四)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报送数据
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和责任部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月度、年度数据的统计报送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等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
截至2014年底,市公积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包括规定性文件数19件。主动公开信息中,以政府公报方式公开信息5条,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76条,通过住房公积金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366条。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7次,其中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及本市主要报刊发布年度公报、季度运行分析报告,定期、全面地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数据、增值收益使用情况等信息。
2、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信息。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有关政策及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等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信息,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予以发布。
3、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信息。除了在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单位信息之外,市公积金中心还广泛利用报刊、电视等手段开展信息披露与政策宣传,在《解放日报》上刊登执法检查通知,通过电视播出政策宣传片。此外,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更加注重对执法检查行动的现场报道,邀请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记者和《劳动报》记者现场跟踪报道执法检查,相继在虹口和嘉定等区进行现场报道和文字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4、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信息。一是在全国率先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服务业务,为缴存职工免费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变动信息及其他个性化服务。12329短信服务业务试运行以来,共发送短信1763.68余万条。二是在建行网点ATM机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自助查询服务,内容涵盖公积金年度结存单的全部内容,惠及约400万缴存职工。三是借助上海发布微信平台,开发了微信版公积金账户查询功能,再添公积金查询新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市公积金中心的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市公积金中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构、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2014,市公积金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25人,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7个(每个区(县)管理部设立一个信息公开申请窗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方面尚待提高。主要是主动信息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扩宽。今后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内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和督办机制,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切实提高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56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1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5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37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36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