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政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及核算。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算机系统管理岗位等1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计算机系统管理 2名
(二)公积金网站业务管理 1名
(三)公积金业务受理、管理、执法 12名
二、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详见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2、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2)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3、考试方法和内容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安排,定于2013年10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3年11月27日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4、体检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在前者进入体检。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由市公积金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及工作能力。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 63849369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