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计划安排,2021年2月提取还贷的提取日期为2月19日。因本次提取还贷适逢春节假期,相关时间均较正常月份提前。本次提取还贷的对象为:2021年2月8日(包括8日)17点以前受理的采用逐月提取还贷方式的借款户,扣款金额截止到借款人2月10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