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单位网上跨行汇补缴业务办理前提是什么?

  答:单位如需在网上进行跨行汇补缴,除了身份认证卡需满足要求(法人一证通证书(已添加公积金账号并开通公积金应用)或公积金专用证书卡登录办理,网页版中也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外,还需要填写《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委托付款授权书(上海公积金专用)》(注:该表在下载时自动生成40位协议号,内含单位公积金账号,一家单位对应一个协议号,切勿混淆使用)后送至单位资金账户开户行申请,申请后单位在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中在线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跨行支付业务协议》后可办理网上跨行缴存。上述表单可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选择用户管理中的网上业务开通,点击“委托授权书”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请点击】

  2、集中代收付业务申请与单位身份认证卡办理可以同步进行吗?

  答:可以同步进行。

  3、单位用户是否可使用现有的单位身份认证卡办理网上跨行汇补缴?

  答:已纳入CA体系公积金专用证书和加载过公积金应用的CA法人一证通可直接用于直联汇补缴操作,1-5代身份认证卡都需进行卡介质更换或者证书更新后方可办理网上汇补缴。需要更换证书的单位可至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中,选择用户管理中的卡业务管理,下载相应表单,或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请点击】

   网页版也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网页版也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待电子执照汇补缴功能上线后修改)。
 网页版也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待电子执照汇补缴功能上线后修改)。
 网页版也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待电子执照汇补缴功能上
4、网上跨行汇补缴操作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网上跨行汇补缴支付业务操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此时间段之外,单位在操作直联汇补缴支付时,系统会提示操作失败。操作前,客户端用户须先更新数据,核对一下所有汇缴职工的状态和月缴存额,确保数据无误。

  5、网上跨行汇缴操作时,汇缴人数为什么会与打印汇缴书中的数据有出入?

  答:网上汇缴操作时显示的金额、人数是从公积金系统反馈的实时数据中获取的,而系统中打印汇缴书中的数据是本地操作记录中计算所得,若两个数据确有出入,应当以网上汇缴操作时获取的数据为准。

  6、目前哪些类型的补缴业务可以在网上操作?

  答:目前补缴只开放漏缴补缴功能,需注意:1、补缴时间段:补缴时间段应是职工应缴未缴的时间段,职工账户已缴存过的时间段不能重复补缴。不得为当前操作日期之后的月份进行补缴操作。2、补缴金额:月缴存额上下限符合补缴年度月缴存额上下限。3、补缴职工账户必须在补缴单位内。

  7、汇补缴操作记录如何查看?

  答: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在网页版的菜单中选择“网上业务查询”中的“汇缴查询”或者“补缴查询”,在客户端的菜单中选择 “直联业务管理”中“汇缴管理”或“补缴管理”,选中支付结果列为“待查询”的业务记录,点击上方“业务结果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8、汇补缴资金是否实时到账?

  答:目前公积金网上跨行汇补缴业务为异步交易,建议在业务提交成功三十分钟后查看结果,单位确认支付金额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该项支付。需注意:单位不得为当前操作日期之后的月份进行汇缴、补缴操作。

  9、单位在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网上跨行汇补缴时,提示“人行拒绝协议不存在”、“人行拒绝付款账号与客户付款协议不匹配”等,是何原因?

  答:(1)单位可与资金账户开户行确认集中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是否生效。单位需注意,签约时提供给银行的40位协议号,内含单位的公积金账号,一家单位对应一个账号,切勿混淆使用,否则银行采集了错误的协议号,也会造成单位网上跨行汇缴业务失败。(同一经办人管理多家单位的尤其需要注意

  (2)单位在网上操作跨行汇补缴时,填写的付款方户名需与在资金账户开户行的名称保持一致,单位名称中含有括号、字母等特殊字符的单位尤其要注意与银行确认全半角、字体等情况。

  (3)网上跨行缴存使用中国银行的单位,2020年8月15日前与中国银行签约的,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中输入银行账号时需要在账号前面加5个零;2020年8月15日开始新签约的单位,银行账号前不用加5个零。 

  (4)若单位资金账户开户行是上海银行,请单位经办人与资金开户行确认是否付款账号前需要添加6位数的银行交换号。

  10、打印汇缴书时数字错位,如何处理?

  答:单位更改了系统默认字体大小,建议更改字体大小(DPI)为正常大小再试。如Windows7的操作路径为:控制面板-显示-设置自定义文本大小(DPI),设置为正常大小(100%)。